第(2/3)页 郑青云听后非常称奇,最重要的是,他的父亲竟然是一个亿万富豪。 如此狗血的事情,竟然在他的身边发生了。 他的心腹跟着他混了很多年,早已经对他唯命是从。 这种事情都先告诉了他,让他这个老大来帮他决断。 那是郑青云第一次心动。 他们郑家挖空自己的一切财产,那时候根本拿不出来一个亿。 但是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个亿的巨额等着他。 后来,他骗了他的心腹,骗了他的父母,才有了如今的郑氏集团。 郑青云凭借自己多年的努力,做了很多实有的生意。 他的公司在短短几年时间,竟然就拥有几百亿资产,在东山快速崛起。 成功了,意志也堕落了。 他开始不满意自己的老婆,不满意身边的一切。 有了那种空手套白狼的刺激,他无心经营自己的正业,反而不断招兵买马,做起了专业的空手套白狼。 也是在这个发展之中,他遇见了金可帅,一个同样空手套白狼的人。 金可帅的婚恋诈骗,才是更加暴利的存在。 而郑青云也疯了似的,巅峰时期每天一处儿陪睡。 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夜夜生梦,哪怕能一睹女人的身体,都能激动三天三夜。 有过妻子的男人,因为长时间没情调的男女生活,导致自己连硬气都没了,过得跟兄弟似的。 而那些野心大的,尝遍了各种各样的女人,最后也黯然无趣。 这就是人性。 郑青云为了保住自己的狗命,早就停止了自己疯狂的行为,转而盯住了钱。 偶然遇到一个美得无法控制的女人,他才会消耗自己宝贵的体力。 然而,这几日对夏不语疯狂的爱慕,导致他光是望着夏不语,就有一种血气乱窜的感觉。 他甚至不断幻想,这一具长生不老的身体,会不会和所有女人都不一样,甚至一夜真能让他羽化升仙? 郑青云走到夏不语的身边,做出一番感人肺腑的评价: “我真有幸,我的祖上和这尊神像竟然有着这么妙的姻缘,要是东山人民知道他是一个女子,他和我的老祖郑慕云两人相互爱着,却彼此从未表明,那真是千古遗憾,令人惋惜。” “还是这个和平年代好,若是喜欢谁,可以放手去追求,幸福的过着自己的一生。” 夏不语听见这话,心绪有些复杂。 她看见陈天看也不看她,其实心里很难过。 她心里当然是在乎陈天的,她不是金丝雀,甘愿一直被关在那个舒适的养生休息之地。 她早就觉得有些闷了,如果陈天接她,指不定她就回去了。 或许她想回去,不是因为陈天,而是她已经对郑青云有着难以说明的感情,可理智告诉她,她不是郑慕云,她不能做出这种事情。 更何况,她和陈天已经是铁板钉钉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