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如果民意就可以作为判决依据的话,那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。 因为在互联网时代,民意是可以被引导的! 最明显的例子。 沈青云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医生,怀着孕跟家里人去游泳池,被一个十几岁的男孩猥亵了,女医生的丈夫是个公职人员,出言教训了那个男孩,双方发生冲突,甚至引来了警察。 可是万万没想到,男孩的家里人拍摄了视频,掐头去尾发到了网络上,并且曝光了女医生和丈夫的身份,并开始引导网友的情绪。 这下子,网友们瞬间就沸腾了,纷纷开始表示,说两个大人欺负一个孩子,分明就是公权力的滥用,一时之间女医生和丈夫被无数所谓正义的网友们网络暴力。 最后。 女医生不勘辱骂,自杀身亡。 而真相曝光之后,男孩的家里人有两个人被判刑,但只不过是不痛不痒的三年两年而已,至于那些所谓的正义网友们,他们消失了。 互联网的好处,是让所有人都有了说话的权力。 但这也是互联网的坏处。 因为在网络上有些人会肆无忌惮,他们哪怕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别人可能会造成伤害,但为了发泄心里的戾气,还是会选择我行我素。 如果沈青云是个普通人,他肯定会觉得刘波说的有道理,董贺彪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。 但身为警察,沈青云却很清楚,刘波这种心态是不对的,不能自己给犯罪嫌疑人判刑。 “既然案情明确,那就尽快整合证据、口供,交给检察院那边,请他们特事特办,尽早发起公诉。” 沈青云平静的对刘波说道:“早一点判决,被害人也能够早一点安息。” “好的。” 刘波连忙点头答应下来,这才转身离开了沈青云的办公室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刘波离开之后,沈青云便拨通了市委宣传部长何艳的电话,把情况对何艳说了一下之后,何艳当即表示,市委宣传部会安排人开始跟进采访。 对于她的这个决定,沈青云当然没有任何意见。 本身这件事他也是如此打算的。 董贺彪这种人渣,必须要接受应有的惩罚。 怎么判决他是法院的事情,但曝光他是记者的义务。 毕竟之前董贺彪的案子,网上已经有了一些舆论。 很快。 市委宣传部那边就派了记者过来,而沈青云也让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这边尽量配合对方,就连市检察院那边,在接到公安局移交的案件卷宗之后,也接受了媒体的采访。 第(2/3)页